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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资料介绍南京大屠杀调查报告日军有哪些罪行

时间:2018-12-05 11:06:58编辑:凯斌


记者看见,这份调查表的调查者是:陈永清,其身份是“首都警察厅督察处稽查”;调查日期是1945年11月1日。如果说伍长德的警察身份是日军加害其的“理由”的话,那么南京城破时,日军对文弱的学生,是否会稍加区分对待呢?南京市档案馆提供了一份家住“南京周必由巷十六号”的徐静森的被害档案。

1945年12月5日,调查人员陈光敬找到了徐静森的父母,徐父告知,当时“首都告急”,他和还在念书的徐静森躲进了位于南京鼓楼五条巷四号的难民区。没想到,1937年12月16日上午,突然来了四名戴“中岛”字样臂章的日本兵。顷刻间,包括徐静森在内的十多名青年被赶到室外,后被押到大方巷一广场上。

“时至黄昏,仅该广场一处之地,计有青年数万之众。敌除在此青年中择其衣履不周者约数百人以机枪惨杀于附近池塘外,其余悉为掳带而去,至此迄无音讯。”后来,一位逃回的青年告知,原来那天当晚,日军将这群南京的青年人押到了煤炭港,“用绳绑起即以机枪惨杀后,推入扬子江中”。

1945年日军宣布投降后不久,一项针对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日军罪行调查,立即在南京全城展开。国民政府成立的专门调查机构陆续开展了调查统计工作,到1946年2月,统计涉及日军在南京的屠杀、伤害、奸淫、劫夺、破坏、强制服役以及中岛、长谷川等29支日军部队罪行总数达295882种。

南京大屠杀资料介绍南京大屠杀调查报告日军有哪些罪行

多个敌罪调查机构展开日军罪行统计,南京市档案馆的夏蓓近年来一直在从事南京大屠杀敌罪调查研究。她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和惩办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的战争罪行,惩办战犯的诉求,早在战争期间就被提出,国民政府在战争期间已经开展了一些零星调查。

当时,国民政府内部力主调查日军罪行者是黄炎培。1938年10月15日,国民参政会黄炎培等参政员在重庆召开的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上提出了“尽快设立抗战公私损失调查委员会”的提案。

“抗战已及16个月,公私损失,不可以计数。到战争结束时,一、必须向敌方提出赔偿问题;二、未来之国史,必将此空前惨痛之事迹,翔实记载,昭告天下及后世,凡此皆须有正确之数字为根据。也应该将战时损失调查与统计完整,以正确的数字为根据。”黄炎培等提出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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