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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资料介绍南京大屠杀调查报告日军有哪些罪行

时间:2018-12-05 11:06:58编辑:凯斌


南京大屠杀,日军都对中国人犯了哪些罪行。让我们一起看看当时的南京大屠杀调查报告和调查结果是怎么描述日军的罪行的!

南京大屠杀资料介绍: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学术界认为开始于12月5日)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

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南京大屠杀期间,《纽约时报》、《中央日报》、《新华日报》等中外媒体,均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大量的揭露。

南京大屠杀资料介绍南京大屠杀调查报告日军有哪些罪行

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其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有19万;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有15万,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特大惨案。2014年12月13日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首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仪式。2015年10月9日,《南京大屠杀史档案》正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

南京大屠杀调查报告:日军都犯下了哪些罪行?

1937年12月13日,南京城破时,伍长德是南京城的一名警察,37岁,江苏邳县人。15日,他躲在了司法院的难民收容所,心神不定,希望能躲过此劫,但最终他没逃过厄运。记者在南京市档案馆看见了一份“敌人罪行调查表”,该表的“被害人”一栏便写着“伍长德等二千余人”。档案显示,罪行人是1937年12月13日初即进入南京的日军中岛部队,具体的“罪行人”是这支部队的“官兵三十余”。

档案记述了日军屠杀伍长德等二千余人的详情:“因该部队进城第二天在司法院(系难民收容所)查出着制服民警一百余名,改装者三百余名,军民合并一千余人,总共二千余名。于是日下午一时许,该日军将一概人等排四路纵队,用机枪十二架及步枪押送汉中门里,每一行列分开用绳捆绕圈住,赶至汉中门外用机枪扫射,已死者及受伤未死者,被其用木柴汽油焚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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